那么,“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这一条款是否应由工商管理部门在“经营许可证”年检时执行?
根据物权法“第七十七条 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请问,在物权法施行前,有的业主已将住宅出租,改变为经营性用房,那么,“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这一条款是否应由工商管理部门在“经营许可证”年检时执行?
位律师回复房管局违法变更集体所有制企业房产,使集体所有制企业失去了唯一的财产导至不能支付职工工资。该企业职工和房管局违法变更集体所有制企业房产之间有利害关系吗?该企业职工提起行政诉讼是否主体合格?
1、有利害关系
2、集体财产集体所有
3、职工是集体的组成单元,可以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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