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现在和该公司签订劳动合同,2005年5月10日到至今的保险应该由该公司交吗?
我是2005年5月10日到某某公司上班的,到现在为至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也没有为我办理什么保险,现在已经和老板协商好,干到2008年5月就辞职不干了,现在有必要签订劳动合同吗?
我2003年已经办理了保险,但只交了几个月,后来一直都没有交,如果我现在和该公司签订劳动合同,2005年5月10日到至今的保险应该由该公司交吗?(2005年5月10日之前的保险我自己补上)
有必要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一个月之内必须签订,否则按照双倍工资支付给你。可以要求公司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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