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这份合同我可以做什么,可以起诉公司吗,可以要求赔偿什么,应该怎么做啊?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5月开始工作,但是12月份才签的合同,签订合同的时候因为没有时间仔细看,等签完了才知道:1,说公司因为业务规定,所以可能会不定时加班。2,保险金自己出80%,公司出20%。
不知道这两项是不是合乎法律规定,我不想在那个公司做了,应该怎么办?另外工作了几个月的保险金可以向公司要吗?
面对这份合同我可以做什么?可以起诉公司吗?可以要求赔偿什么?应该怎么做啊?谢谢了
以克扣工资离职,申请劳动仲裁。补交保险、支付加班工资、经济补偿金。满意请按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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