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不是可以按先列要求?
1、本人与现工作单位有4年的劳动合同,原合同约定50元每月。今年企业100%股权转让,未开职代会等告知职工相关劳动及工资福利等事项,而且当时改制时企业在具体操作时有许多遗留问题。请问在现在提出辞职是否要付违约金?
2、在股份收购前,企业在职工辞职时均支付1-2万元的补尝金(类似买断工龄),我现在是否可以主张?(现公司仍执行原公司的全部规章)
3、企业以前在处理类似关系时有很大的随意性,我是不是可以按先列要求?
1、不知违约金是什么性质的违约金?
2、双方可以协商补偿金,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提起劳动仲裁。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