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我想申请劳动仲裁,请问一下是否合理?
我是重庆一家港资企业的员工。2006年5月加入该公司担任行政秘书,后因表现良好,与2006年11月调为采购和出纳,工资增加了800元。
因公司在重庆璧山开了一家工厂,人手不足,又要求我帮手璧山的采购。我当时想璧山工厂也只是向广东总部下采购定单,工作强度不大,也就答应了。
今年10月,璧山工厂经营不善倒闭了。而公司这个月开始要求我降低工资。我不同意,又以工作能力达不到公司要求为由,强制调换我的工作岗位,同时降低工资。我不服公司说我工作能力有问题,向上级询问,他们又不能给我一个说法。而我之前的合同是跟重庆方面签订,没有提到璧山工作会影响我的劳动收入。
因此,我想申请劳动仲裁,请问一下是否合理?
你好!如果你是和重庆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那么完全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来维护你的合法权益。详细情况你可以致电:13228644438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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