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晚婚晚育产假规定,第1张

四川晚婚晚育产假规定,四川晚婚晚育产假规定,第2张

对于很多孕妇或者家庭来说,去年的计划生育政策确实让人感到惋惜。在过去,许多人可能会考虑晚婚晚育,因为这会给他们更多的产假。那么,最新的2017年四川晚婚晚育产假是如何规定的呢?

晚婚晚育的年龄是多少

晚婚晚育曾经是国家计划生育最重要的规定之一,也是被鼓励的。在《婚姻烟草法》第六条中,晚婚是指男女双方初婚的最低年龄推迟三年,即男二十五岁,女二十三岁以上结婚为晚婚。晚育是指24周岁以上的已婚妇女凭子女《生育证》生育第一个子女或者晚婚后怀孕的第一个子女为晚育。

四川省晚婚晚育产假规定2017

自取消晚婚晚育后,四川孕妇仍会关注最新的产假规定。但是要了解2017年四川的产假规定并不容易,因为网上公布的信息不全或者时间颠倒,导致很多孕妇无法确认产假时间。那么,2017年四川的产假规定是怎样的呢?以下是摘自四川省卫生计生委官网的《产假条例》(红框内):

根据《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条的规定,第三十二条第一款修改为第二十六条:“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依照本条例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产假延长60天,男方护理假给予20天。产假、护理假视同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所以不管什么时候结婚生育,也就是即使结婚晚育,四川的产假规定延长产假60天,也就是158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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