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是:1,我是否需支付违约金,2,他不交房怎么办,3,他欠的物业费取暖费怎么办?
律师您好
有个问题咨询一下。
我在北京有一处底商房出租了,但房客借口物业的管理问题,及冬季屋内温度低等原因,两年来一直不交物业费和取暖费,至今欠款已达二三万元。我与他的租赁合同已明确他交这些费用。物业公司找我(业主)缴费,我催促房客缴费,房客却以种种理由不缴,让物业去找他。您说我该怎么办?
如此拖下去也不好解决,我与十月中旬已书面提出提前解除合同(合同是五年),按合同约定三个月后收房。问题是:
1。我是否需支付违约金?
2。他不交房怎么办?
3。他欠的物业费取暖费怎么办?
恳请您提出解决办法。
那就首先要看物业的管理问题,及冬季屋内温度低等是否确实存在,如果存在,你就不能随意地解除合同。如果不存在,你就可以到法院起诉他支付该费用。除非你与物业有另外的约定,否则你应该先行支付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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