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我们想好了再去找他们结算工资,我们耗不起啊,用什么途径是最快最有效的呢,媒体曝光还是劳动仲裁?
各位律师:
我们是08年毕业的,现在在玖龙纸业上班,因为公司经验问题,加上金融风暴,要裁掉我们这些刚来的大学生,我们是08年7月14号签的正式合同,现在问题是公司裁掉我们,赔我们一个半月工资,但是要收取1000块去我们学校招牌的费用,新劳动法上面明显没有这一项,我们给他们讲道理,他们不听,不交钱的话就不给我们结算工资,学位证,毕业证在他们那,现在改怎么办呢?他们想和我们耗着,说我们想好了再去找他们结算工资,我们耗不起啊,用什么途径是最快最有效的呢?媒体曝光还是劳动仲裁?仲裁太慢了,恳请您给点意见,谢谢!
先向劳动部门、工会等投诉,必要的话可以联系相关媒体。广州资深劳动法律师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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