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这样的规定是否违法,多款少款都是公司说了算另过了半个月才告知少款,是否可以不接受?
工作岗位为收银合同签定的工作岗位与实际工作岗位不符合,更换工作岗位后工资无变化。于是辞职,在辞职期间(提前15天告知公司),公司突然告知说半月前短款本公司规定为:收银每天上交营业款,但无权知道多款或少款在什么地方(无法看到POSE机总款),同时多款还要罚款。请问公司这样的规定是否违法,多款少款都是公司说了算另过了半个月才告知少款,是否可以不接受
位律师回复你好!这是公司的内部规定,有违反公平合理之嫌!你对公司的相关处理不服可以提起劳动仲裁!北京律师祝永根电话:13141427548QQ:422829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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