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由于他们的个人目的,拒签合同,并以此威胁,请问:公司如何处理比较妥当,是否直接开除这些员工?
各位律师:
由于这批07届实习生进公司是并没有毕业,当时我公司是与实习生所在的学校签订的实习协议,公司出资培训。该批实习生于2008年8月领取的毕业证书及办理的离校手续,现在公司是与这批员工补签实习合同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但由于他们的个人目的,拒签合同,并以此威胁。
请问:公司如何处理比较妥当?是否直接开除这些员工?
律师建议:如果之前把手续完善一些,就能避免现在的麻烦了。他们自己拒签合同,公司可以辞退。欢迎电话联系我,或者预约面谈。谢谢!陈亮律师执业证号:0920081110036执业机构:上海陆兵律师事务所业务领域:刑事辩护、合同、欠款、劳动争议、人身损害等诉讼、法律顾问、律师见证、代写文书、法律咨询等。地址:上海市南汇区惠南镇人民西路416号咨询热线:13816581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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