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轮扭曲变形,对方轿车前挡风玻璃破碎,孙律师,您好,能把你的观点依据告诉我吗?
2008年12月26日(星期五)17:00左右,我骑电动自行车在松江区茸北镇茸平路横过马路(不是在斑马线上),骑行至路中间与一辆沿路正向行驶的″启亚″轿车相撞,我和电动自行车被撞飞起,我被摔出离轿车约2米-3米的距离,电动自行车被摔出约6米-7米的距离。事故损失:本人头左顶部痛,左小腿肌肉摔伤,上衣有破损,电动自行车车架弯曲,后轮扭曲变形,对方轿车前挡风玻璃破碎。
孙律师,您好!
能把你的观点依据告诉我吗?
我仍然坚持对方的“起亚”车副事故的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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