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多少天2017
孕妈妈最关心的大概就是产假了。怎样才能不被老板忽悠,享受自己的合法权益?产后能正常休息并按标准得到治疗吗?
我国《劳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在法定节假日、婚丧嫁娶以及劳动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第62条规定,女职工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
此外,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第七条进一步规定,女职工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的,每多生一个婴儿,产假增加15天。女职工怀孕4个月内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4个月后流产者有权享受42天产假。
凡符合上述产假法律法规的女职工,均应享受本人工资待遇。同时,任何单位不得以产假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工资待遇,企事业单位不一样。企业女职工,单位给予生育保险的,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生育保险机构按规定支付。没有女职工生育保险的企业,由企业缴纳。这是基本工资。
在国家规定的基础上,各地方省份根据自身情况做了相应的补充,出台了地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根据2017年《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30天奖励假,男方享受15天陪产假。在规定的节假日照常发放工资,不影响福利和全勤奖。
根据2017年《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公民依法结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享受七天婚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女方还可再享受30天产假,男方可享受10天陪产假。产假与产假享受同等待遇,配偶陪产假期间的工资按照其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支付。
根据2017年《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延长女方产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产假、护理假视同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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