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种情况下家属可否向私企老板提出赔偿,金额大概在什么范围内,作为家属有多少谈判的法码?
有一位60多岁老人(男),退休后在一家私营企业工作,职位是看门口,与公司有劳务协议(每天不得少于10小时工作),2007年9月14日(休息日)在家心脏病发离世,医生最后诊断结果是过度疲劳造成心脏衰竭。
在这种情况下家属可否向私企老板提出赔偿?金额大概在什么范围内?作为家属有多少谈判的法码?请告知,谢谢!
如果该病与职业有联系,可以申请职业病鉴定,要求赔偿.同时可以要求加班费,按照法律规定,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个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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