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乎不以劳动法来解释,那么如果我的情况是否要用这一《办法》来参考呢,离职需要写辞职信吗?

似乎不以劳动法来解释,那么如果我的情况是否要用这一《办法》来参考呢,离职需要写辞职信吗?,第1张

各位律师您好:
    我是去年毕业的本科毕业生,在去年10月进入一间区级医院工作,当时因为没有名额(指编制内),故单位按照临时工待遇让我工作,没有奖金,只有约定工资1200元,也没有购买医保与社保之类的,如此一直工作到今年4月,才在卫生局备案,按新接收毕业生手续,成为事业单位编制内职工。开始购买医保社保。在去年9月时,即将进入该单位工作时,曾签了一份“协议书”,并没有签其他合同。现我因前途问题,想向医院提出辞职申请,因为按照事业单位编制,新毕业生有一年试用期,无论怎么算,我应该都算是在试用期内,但“协议书”又注明没连续服务6年(1+5年聘用)就离职属违约行为,需要交付违约金5万元,想请教,协议书是否算是合同,我这样的情况可以在不支付违约金的情况下辞职吗?另外,协议书中注明第一年社保医保费用由我出,待见习期满还得续聘5年才退还这一做法是否违法?如何追讨。我查阅有关文件,事业单位聘用有一套规定,《广州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问答》,《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似乎不以劳动法来解释那么如果我的情况是否要用这一《办法》来参考呢离职需要写辞职信吗

位律师回复

现行的劳动法不适用公务员(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但第一年要自己交社保是肯定不对的,且试用期是可以有时辞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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