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如果公司把我本月的工资和一定比例13月的工资抵扣作为赔偿金的话,我该怎么保护自己的权益?
我从现在公司辞职,他们让我赔偿赔偿以前已经付给我的住房补贴。这个情况确实在offer里面提及,但是没有在合同中体现。此外在两个月前由于公司要求终止了最早的一份合同,和集团内部的另外一家公司重新签订新的合同。因此目前合同双方已经与offer上的不一致了。
人事告诉我如果我不赔钱就不让我离职,我也就不能和新的公司签订新的合同。我想了咨询下这种情况下我是不是一定要赔钱?此外如果公司把我本月的工资和一定比例13月的工资抵扣作为赔偿金的话,我该怎么保护自己的权益?谢谢
辞职与赔偿不属于同一法律关系。至于是否应当赔偿,视合同的条款约定。条款没有约定的,可以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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