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样说法律上站住脚吗,焦点在我承认了接钱与货用于门市而我现在经营上,请问我有啥更好的说法吗?
你好,张献律师:
您好:非常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本来的话,这钱即使男友一个人乱花了,只要门市有钱,我也会给还的,开门市就是为了我们都过的好,也为了给结婚打基础。可后来他家反对,他妈妈,他姐姐直接问我要男友的投资成本,我很生气,应该清算后再说。可他们也知道赔了,清算后根据投资比例,男友还要倒给我钱,所以不清算。我签于帐不好算,还有男友比较窝囊,所以我想把我的大额投资承担了,不为难他了!我一再仍让,竟然把我给告了!目前他掌握的证据大概是录音,其中我坦率的说:“钱是接在了我的手里,但那是你给你弟弟,只给我买了个面子,为了跟我这好白拿货的,再说没你弟弟你认识我吗,我们形似一家人,他的钱就由我管。如果能结婚,所有债务是共同的,否则就是他赠与我的,所以更我没关系。接钱并不能说明啥?”我这样说法律上站住脚吗?焦点在我承认了接钱与货用于门市而我现在经营上。请问我有啥更好的说法吗?我一毛钱也不想给她,宁愿仍掉!
家庭内部纠纷,建议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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