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除支付医疗费、住院时的伙食交通费及六个月本人工资补偿外,还需要赔偿其他费用吗?
我们厂一名女工,右手的无指名被机器切去三分之一,请问这属不属于十级伤残,如果是,除支付医疗费、住院时的伙食交通费及六个月本人工资补偿外,还需要赔偿其他费用吗?谢谢!
位律师回复拇指外任一指末节缺失,构成十级伤残。赔偿标准除本人六个月工资外,还包括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是: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十级计算八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十级计算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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