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这种破坏军人家庭和网上行骗的行为该不该负法律责任,如果起诉他,能否受到法律严惩?
卢某(第二次结婚,生有一孩),经常在网上以请人介绍对象为名,慌称自己为大款,和年轻女性见面后,采取欺骗,在饮料和酒中下药等方式对女性实施性侵犯。某月,与姓高女子在网上认识,得知高某爱人为军人,长期不在家,便以请吃饭为名,将高某骗出,在啤酒中下药,在高某意识模糊的情况下,将高某租车拉之某酒店包间实施了强奸,事后,高某怕名誉受损而未报案,卢某利用高某这种心理,又多次采取各种手段与高某发生了关系。后卢某妻子发觉此事,对高某进行了辱骂,高某服毒自杀,经及时抢救生存。后卢某逃之夭夭。
请问:卢某对高某这种行为算强奸还是其他?卢这种破坏军人家庭和网上行骗的行为该不该负法律责任,如果起诉他,能否受到法律严惩?
据你所述情形,我认为卢某可能构成强奸罪,这种案件属于公诉案件,应由公安机关立案,检察院提起公诉,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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