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说没钱,让他打借条也不写,如果起诉他,我需要取得什莫证据?
各位律师:
3年前我用一个朋友的公司做生意,账款都打到公司的账户上,其实跑银行,还有公司一些琐碎的事情都由我负责,生意我们是自己做自己的,但钱都在一个账户里面,最后搞得很乱,今年钱我们就大体分了一下,但由于我离开的时候之前用他公司开票的账款一直没回来,所以就没取出来,现在账款都打到她公司账户上了,现在跟他要钱,电话不接,有点不想给钱的意思,请问我是否能通过法律途径追回属于自己的账款(虽然是用他公司开票,但我跟他在一块3年了,并且办公都在一块,公司的好多事也都是我负责的,之前关系挺好的,哪想到翻脸不认人)
注:现在跟他要钱,一直说没钱,让他打借条也不写。如果起诉他,我需要取得什莫证据?
如没有合伙协议或者承包经营协议,则很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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