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合同到期了,我是在八月份被开除的也好还是我自己走也好,我想问一问公司的要求合理吗?
我在公司工作5年了,最后一次签合同签到今年七月末,今年公司三月份为我办了保险,八月份时我与公司总经理发生争执离开公司,本是分司将我开除的可现在他们不诚认了,说我是自己走的,八月份的工资没给我开,当提出工资与调出保险时,公司说八月份工资部份用于交我八、九两面月的保险了,余下的与调出保险的事要等我赔偿完公司在说,赔偿公司事项如下:
1、公司说我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离职没有提前15天提出。
2、公司要求我将3、4、5、6四个月公司为我缴纳的保险金还给公司。
3、我在公司工作5年,公司就是培养了我5年,要给公司一定的培养金,和损失。
我的合同到期了,我是在八月份被开除的也好还是我自己走也好,我想问一问公司的要求合理吗?
向当地劳动保障机关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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