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富康车与摩托车相撞,对方无事,我们两老五十多岁都双双入院,一个脚小趾头已截去,一个牙被撞掉了七颗,身上多处软组织损伤,无法行走,已躺医院七天了。但交警说接触点在中间,所以摩托车负主要责任,富康只负次要责任。
2、两老还得住很长一段时间,即使好了回家也无法走路,对方只是刚住进医院时交了一千二,找他们也不给钱,也不护理。我想请问,他们的次要责任这种情况能赔偿损失的百分之几?谢谢了,我们有什么办法帮两老找回他们的损失。
位律师回复
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在规定期限内你可以申请复议,其结论在诉讼中是作为诉讼的一个证据,在与责任人接洽要不到的情况下,你可以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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