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如果我现在要办过户房东不承认怎么办,3、如果要经过法律途径我要准备什么材料,有多大的胜算?
律师你好:
本人是福建永安的,本人在2002年9月买了套二手房,因房东有事所以要过段时间才能办过户手续,先写了份转让协议并将房产证和土地证押在我这,后来因为我将办理过户的钱用了就没钱办过户一直拖到现在。在今年8月13日听本地的居委会主任说:前几天房东来打证明说房产证和土地证丢了要重新办,后经确认房东确实有在报刊上刊登房产证和土地证的遗失申明,后来经过沟通她说不想卖房子给我了,并且当时付购房款时没叫她开收据但我是和我朋友一起去的。现在请问
1、我要怎么办才能保住我的房子?
2、如果我现在要办过户房东不承认怎么办?
3、如果要经过法律途径我要准备什么材料,有多大的胜算?
向法院起诉,根据你们之间的买卖协议要求对方履行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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