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这属于劳务关系还是属于劳动关系,若是劳务关系,有些律师建议应私底下解决,请问这样对吗?
我想请问一下律师,如果此临时工的年纪有60多,但雇主并不知情,那在这样的情况下
1:雇主还要承担责任吗?
2:所承担的医疗费是全部还是有百分比的?
3:此临时工的家属应如何向雇主索赔?有相关的法律依据吗?
4:这属于劳务关系还是属于劳动关系?若是劳务关系,有些律师建议应私底下解决,请问这样对吗?
六十岁以上不符合劳动者的条件,应当属于雇用关系。雇主应当赔偿全部的医疗费用,家属直接起诉雇主即可,依据民法通则及最高院的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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