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者我满六十岁后不想干了,我将获得什么样的补偿,如果单位不答应,我该怎么办?
各位律师:
如果单位要辞退我,或者我满六十岁后不想干了,我将获得什么样的补偿。如果单位不答应,我该怎么办。
根据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不能无故辞退员工,如果单位辞退你,你可以获得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如果是你主动提出辞职则没有经济补偿,不过用人单位应替你补缴各种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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