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现在的问题是,男方不肯回来,女方又不知道男方具体在何地,请问律师,象这样的怎样才能解除婚约呢?
1,自从两人1999年结婚时(所谓结婚就是女方先为男方在1998年生过一男孩后才打了张结婚证)。
2,)。男方就一直没跟女方过日子,连个结婚房都没有,孩子出生后,也没负担过孩子的一分钱的生活费。全靠女方家代养。象这样的日子没两年时间,男的就外出,玩起失踪游戏,对女方和孩子就更加不管不问
3,最近男方突然在外地(看电话区号好象是浙江那边)打了个给女方说是他已和一女结婚了。女方那么为成全男方,同时也想忘记这没心没肺的男人,决定与男方解除婚约。
4,但现在的问题是,男方不肯回来,女方又不知道男方具体在何地。请问律师,象这样的怎样才能解除婚约呢?
望律师给予帮助,谢谢!
如果对方已经再次结婚,可以追究其重婚罪的责任。另外女方也可单独提起离婚之诉,要求解除婚姻关系,赔偿损失,给付孩子的抚养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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