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委托人年老去世请问这个委托书是否还有效?
委托人于98年在香港立了一份委托书并经香港公证处公证,委托其儿子代表本人执行和处理有关该房产之一切事项(该房位于国内某市),现委托人年老去世请问这个委托书是否还有效?
位律师回复民法通则第六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终止: (一)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 (二)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 (三)代理人死亡; (四)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五)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咨询所述情况不够详细。但如果无上述法律规定之情形,委托书应当依然有效。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