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是否也可以通过法律来要甲还钱,甚至拘留甲来强迫还钱呢,若甲没钱,是否可以便卖其家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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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遇到一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连带责任赔偿问题,急需您的帮助,望您能帮忙解困;
人民法院判决,甲乙两方向丙赔偿费用共计60859.25元,其中,甲为负主要责任,并承担46083.20元乙为次要责任和承担用费14776.05元,其中,甲乙两方为连带责任的关系。
由于,甲的经济困难,几年来,只支付了21000元的费用,无力承担剩余的费用,所以,受害者(丙方)申请法律求助,勒令乙方履行连带责任,支付剩下的余款,至今为止,甲乙双方,已经将所承担的全部赔偿额已经上缴完毕,但是,现在,受害者仍然向甲要求支付其余下的金额。
提问:
1。当时,甲负刑事责任入狱一年,现已期满出狱,是否代表甲在此案件中不再负有刑事责任呢?是否接下来的赔偿只能算是民事案件来处理呢?
2。在甲无法还清赔偿费用的情况下,丙是否可以通过法律来强迫乙替甲承担甲留下来的赔偿呢?甚至,拘留乙来获取这笔赔偿费用呢?
3。由于经济上的问题,甲仍然无法还乙这笔赔偿钱,乙是否也可以通过法律来要甲还钱,甚至拘留甲来强迫还钱呢?若甲没钱,是否可以便卖其家产呢?那此时还会算是刑事罪
现在的事情是民事赔偿。如果甲方暂时没有偿还能力的,乙方应当先行支付。支付完毕后可以向甲方追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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