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当时母亲单位分房所得,为照顾我故加了我的名字,我想请问我是否有权利享受动迁待遇?

房子是当时母亲单位分房所得,为照顾我故加了我的名字,我想请问我是否有权利享受动迁待遇?,第1张

本人户口于十几年前落入爷爷家[已故],现户主为叔叔,现在动迁,因与叔叔关系不和,没有沟通,后来才知道动迁协议已签,据叔叔说动迁组以他处有房为由,本人不予享受动迁待遇,原户口所在地的房产证确有我的名字,房子是当时母亲单位分房所得,为照顾我故加了我的名字,我想请问我是否有权利享受动迁待遇,另本人在适婚年龄,可否有优惠政策,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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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不为该房屋的实际居住人,不能享受拆迁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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