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持有交费的复印件,对方现在不承认我的上述支付的费用,该如何向法院表述此事?
各位律师:
我是运营出租车,于半年前和一骑自行车的相撞,交警队对此事故责任认定为双方同等责任。当时我以救人当先,支付了该骑车人的5万元的医疗费,目前对方要做二次手术,而我却已无能力支付对方二次手术的费用,对方现在已将我起诉至法院,因我当时没有要对方的收款票据,只持有交费的复印件,对方现在不承认我的上述支付的费用,该如何向法院表述此事
像这种情况,现在你非常被动,鉴于你手头证据非常不充分,有无对方打的收条等比较有利的证据,尽量找到比如人证,可以证明你付了钱,否则将可能承担不利的后果。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