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单位一直到2006年给400元的工资,他是财政拨款的,我现在刚做的鉴定,请问应该怎么赔偿?

我父亲单位一直到2006年给400元的工资,他是财政拨款的,我现在刚做的鉴定,请问应该怎么赔偿?,第1张

我父亲是事业单位的工人,劳动能力是三级伤残,依赖程度是大部分。他是2001年出的车祸,医药费是肇事方出的。我父亲单位一直到2006年给400元的工资,他是财政拨款的。我现在刚做的鉴定,请问应该怎么赔偿,

位律师回复

如果和事业单位有劳动合同,或有编制,按劳动法规定的赔偿。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三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三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DABAN RP主题是一个优秀的主题,极致后台体验,无插件,集成会员系统
白度搜_经验知识百科全书 » 我父亲单位一直到2006年给400元的工资,他是财政拨款的,我现在刚做的鉴定,请问应该怎么赔偿?

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提供最优质的资源集合

立即查看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