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律师;要是我不与厂方签合同,厂方要是不给予我赔偿我有没有理由向当地劳动部门反映情况?
各位大律师您们好:我在一家日资企业从事九年了,九年来我厂一直未曾签过合同,新劳动法在我厂2008年1月1日将开始实行,现合同期最少签一年,由于个人因素,在外面打工的日子也十多年了想回家了,新劳动法我打算不与厂方签合同了,请问各位大律师;要是我不与厂方签合同,厂方要是不给予我赔偿我有没有理由向当地劳动部门反映情况。谢谢各位大律师。
位律师回复你自己不干了,如果公司有拖欠工资加班费等情况,可以以此为由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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