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果是过了诉讼时限.还有是说我们都交接好了工作?
我于7月12号离开公司,于8月初办好了交接(物)工作,但在交接工作时,公司就说交接好工作就把我的费用给了,但工作交接好了,公司一直以各种原因不支付本人的奖金和在职时所垫付销售费用.后于11月我到劳动局仲裁,结果是过了诉讼时限.还有是说我们都交接好了工作,说我们当时没有异议.没有办法我又到法院起诉他们.
位律师回复劳动争议应该从争议发生之日起计算,争议发生之日起不能超过六十日。所谓的争议发生是指用人单位已经明确告知你不想你支付工资。
我于7月12号离开公司,于8月初办好了交接(物)工作,但在交接工作时,公司就说交接好工作就把我的费用给了,但工作交接好了,公司一直以各种原因不支付本人的奖金和在职时所垫付销售费用.后于11月我到劳动局仲裁,结果是过了诉讼时限.还有是说我们都交接好了工作,说我们当时没有异议.没有办法我又到法院起诉他们.
位律师回复劳动争议应该从争议发生之日起计算,争议发生之日起不能超过六十日。所谓的争议发生是指用人单位已经明确告知你不想你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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