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跟啤酒厂要求赔偿,当时也找了啤酒厂,他们承诺一次性赔偿,我不知道现在是否可以进行一次性赔偿?
2004年5月中旬啤酒瓶爆炸,炸伤一只眼睛,当时医生诊断为眼球破裂伤,通过手术医生说,我是外伤有后遗症白内障,散光等等.现在已经一年多,我目前可以不用定期观察,想跟啤酒厂要求赔偿,当时也找了啤酒厂,他们承诺一次性赔偿,我不知道现在是否可以进行一次性赔偿?我找过啤酒厂负责人联系过,他们认同我的伤,处理只能一次性赔偿。可是,医生说:我必须进行下一次白内障手术,但现在手术时间不成熟,我手术必须的做但时间不能确定。我就此事与啤酒厂讨说法,他们说:“只能按第一次治疗费用的30%的赔偿,如第一次治疗费5000元,那么,赔偿只有1500元,医生说每一次手术都有手术的风险,可能在做此次手术时也会引起其他病症。如,青光眼等等眼科疾病。下一次的一些费用我是否能够承受的起,还是未知数。我的诉讼时间06年5中旬到期,按厂方规定来算,我只能拿到我住院期间的治疗费、营养费、跟治疗有关的交通费、后期治疗费只能拿到前期治疗费的30%。而我目前眼睛的视力已经没有办法再恢复。散光严重。现在未受伤眼睛度数在一涨在涨。对我今后的生活压力很大。我所学专业课程是计算机应用,现在已不能从事这方面工作,我急切请求光大的专业人士给我指点。
位律师回复人身损害的诉讼时效是一年,你应评残,再起诉厂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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