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样的情况,我到底该怎么处理?

对于这样的情况,我到底该怎么处理?,第1张

   去年8月底,我借款11000给一项目上有联系的朋友。约定去年9月底还,写了借条。
   9月底,他又续借一个月,并在借条底续签了。
   10月底后他就开始行踪不定,借故不还,后被我撞见一次,还了5000,至今余留6000还没偿还。人却没了联系,好象失踪了。
=================
   他不是苏州本地人,这里租借的房子现在人也不去了。
   他是盐城东台人,具体地址不清楚。
   我只有他的身份证信息,但最近发现身份证是他念大学期间办理的,所在地是他的学校。
=================
问: 1。如果起诉,我怎么写起诉书,我连他的地址都不清楚
     2。起诉能在我居住附近的法院办理吗?
     3。如果我胜诉,但他还没找到,我怎么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我连他人都找不到,何况向法院提供他的经济了。
     4。这个情况我可以报案吗?让公安帮我协查。
     5。对于这样的情况,我到底该怎么处理?

万分的感谢!

位律师回复

经济案件不属于公安管理的范围。可以起诉。难点是,执行有困难。

DABAN RP主题是一个优秀的主题,极致后台体验,无插件,集成会员系统
白度搜_经验知识百科全书 » 对于这样的情况,我到底该怎么处理?

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提供最优质的资源集合

立即查看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