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我名给他贷款的证明,但日期与贷款当天的相差两天,现在他说这钱我自己花了,请问我负什么责任?
01年,我一个朋友以我的户名从信用社贷款20000元,他作担保,但无实物担保.期限1年,之后一直没有偿还,今年利息也没有支付.而我的名字是法律上不生效的名字(即小名),他给我打了一个证明,以我名给他贷款的证明,但日期与贷款当天的相差两天,现在他说这钱我自己花了,请问我负什么责任!谢谢
位律师回复关键看实际债务人是谁?如果是你,你当然要归还。如果不是你,但你无法证明,也要承担偿还责任。
01年,我一个朋友以我的户名从信用社贷款20000元,他作担保,但无实物担保.期限1年,之后一直没有偿还,今年利息也没有支付.而我的名字是法律上不生效的名字(即小名),他给我打了一个证明,以我名给他贷款的证明,但日期与贷款当天的相差两天,现在他说这钱我自己花了,请问我负什么责任!谢谢
位律师回复关键看实际债务人是谁?如果是你,你当然要归还。如果不是你,但你无法证明,也要承担偿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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