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我名给他贷款的证明,但日期与贷款当天的相差两天,现在他说这钱我自己花了,请问我负什么责任?

以我名给他贷款的证明,但日期与贷款当天的相差两天,现在他说这钱我自己花了,请问我负什么责任?,第1张

01年,我一个朋友以我的户名从信用社贷款20000元,他作担保,但无实物担保.期限1年,之后一直没有偿还,今年利息也没有支付.而我的名字是法律上不生效的名字(即小名),他给我打了一个证明,以我名给他贷款的证明,但日期与贷款当天的相差两天,现在他说这钱我自己花了,请问我负什么责任!谢谢

位律师回复

关键看实际债务人是谁?如果是你,你当然要归还。如果不是你,但你无法证明,也要承担偿还责任。

DABAN RP主题是一个优秀的主题,极致后台体验,无插件,集成会员系统
白度搜_经验知识百科全书 » 以我名给他贷款的证明,但日期与贷款当天的相差两天,现在他说这钱我自己花了,请问我负什么责任?

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提供最优质的资源集合

立即查看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