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向劳动局申请工伤鉴定,可是,劳动部门说需经人事局委托,我就搞不清了,请问,我该怎么办?
我是一名国有民办学校的聘用教师,在周日晚上晚自习途中发生车祸,造成脾脏破裂,小肠破裂,结肠断裂,在医院急救五个多小时,住院21天,并还要进行再次手术.当时,学校送来5000元,后就称仅此而已,并以怜悯的姿态说可适当解决部分医疗费,可是,我想按照工伤赔付办法,于是,向劳动局申请工伤鉴定,可是,劳动部门说需经人事局委托,我就搞不清了.请问,我该怎么办?
位律师回复因为学校属于事业单位,所以应当申请人事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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