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東莞的一位打工者,於99年腳部因工受傷未俄投保,由於舊傷復發,於04、05年分別做了兩次手術?

我是東莞的一位打工者,於99年腳部因工受傷未俄投保,由於舊傷復發,於04、05年分別做了兩次手術?,第1张

我是東莞的一位打工者,於99年腳部因工受傷未俄投保,由於舊傷復發,於04、05年分別做了兩次手術,被評定為傷殘十級,公司要單方面與我提出解除勞動關系,我本人也想離開此間公司,請問如果公司提出與我解除勞動關系,應樣支付我的補償金,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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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双方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公司应支付给你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建议聘请律师代理,以维护你的最大权益。广州工伤专业律师田律师13316208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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