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当事人出了事,如果其家属不理的话,难道要我付医药费吗?
我是石油单位的,我单位中的基层需要雇佣泵油车的司机,雇佣合同是一年,而司机需要担保人,我因为
和他认识爱于情面而当了他的担保人,并且在人事单位已经签了合同,但没有想到在基层单位还有一份协
议也需要担保人签合同,我签了,但是我现在又很后悔,因为我很担心那协议中的最后一条条款:若雇佣
司机在雇佣期间出现工伤事故或者、、、、,则医疗费用由家属或担保人承担,再针对单位有关政策进行
报销、、、、、。我想问,当事人出了事,如果其家属不理的话,难道要我付医药费吗?我很担心,真不
想做担保了,我有没有什么办法,我真的需要付这些责任吗!
你不用担心,在劳动关系中设立担保人本身就是不合法的,对这种“生死条款”的担保更是违法无效的,单位如此行事并不能达到推脱其应负责任的目的,你在无奈下提供此担保,并不需要承担实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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