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们想离婚,请问该房子算我的婚前财产还是算我们的共同财产,她有权分到吗?
您好:
有个问题想咨询你,我和妻子是96年结婚的,在结婚之前我父母给我买了一套房子,当时付了一半的款(不是贷款买房分期付款),到我们结婚时还没付清,98年付清了(也是我父母付的,当时我妻子也不肯拿出钱来),当时装修也是我父母出的钱。后来领房产证时我父亲说房产证写我的名字,现在我们想离婚,请问该房子算我的婚前财产还是算我们的共同财产?她有权分到吗?谢谢。
如果房产证的产权人是你,就应当看到你结婚的时间和产权登记的时间。如果产权登记的日期是婚后,你没有相应的证据证明是你个人财产或者父母财产购买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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