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约书上也并没有违约金条款,我的证书他们有没有权力扣留?
老师好,我是2005年毕业应届生,与一家公司签了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当时签约的工作地点是广州,后通知去深圳培训两个月。去了深圳才知道工作地就是深圳。工作了一个月由于某些个人原因我只想在广州工作于是提出辞职。但公司扣押了我的学位证书,提出必须缴纳6000元的
培训及办公费用作为补偿。请问公司提出这些钱有没有法律根据我要不要给?协约书上也并没有违约金条款。我的证书他们有没有权力扣留?急盼各位律师的建议,谢谢。
公司提出这些钱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他们有没有权力扣留你的证书.出现这些情况后,你可以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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