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这样的话是不是很麻烦,他们是不是真的可以要求我赔偿?
沈律师:
请问我要收集哪方面的有利证据,我已经离开那个公司一年了,之前有的相关资料也应该没有了因为内部办公都是用电脑上网的,每次办理过的业务方案都会后专人负责销毁的。之前离开时也没有想到会发生今天这样的事情,所以那些有关原来公司的资料我就没有保留起来。如果这样的话是不是很麻烦,他们是不是真的可以要求我赔偿?我在这方面真的不是很懂,希望你们多帮忙,真的非常感谢大家!
如果公司要你承担赔偿责任,从举证规则上来说应当是公司负举证责任,但是你如果要反驳公司主张的事实的话,最好你能拿出有力的证据。既然现在书面的证据难以收集,那么我觉得你可以请当时的一些知情者为你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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