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大概估算了一下,如果一审判决中没有这一部份赔偿(这部份占赔偿额中多数),我该如何为好?
五月份,我被人打伤,后经住院治疗后我向法庭提起诉讼。昨天,法庭开庭审理,还没有对案件进行判决,但对我提出的误工费、护理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不予承认,原因是计算资料没有单位盖章。因我是一国营企业单位,单位里工资推迟两月才发,直到今天,五月份的工资也未发,估计要到七月中旬才能发出五月份工资,单位也提不出具体的损失呀。在提起诉讼时,我根本不清楚我的误工、护理等损失具体为多少,只是大概估算了一下,如果一审判决中没有这一部份赔偿(这部份占赔偿额中多数),我该如何为好?
位律师回复在二审时可以提交该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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