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和承包地子女是否能够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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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的宅基地房屋具有其特殊性,一方面土地属于集体所有的,另外一方面地上房屋属于个人所有,那么农村宅基地和承包地子女是否能够继承呢?这是很多农民都不解的问题,下面我们就来看一下。

其实在广大农村地区,无论是宅基地还是承包地,当父辈去世或者家庭女性出家之后,宅基地和承包地并不做变动,仍归该户的子女继续占用或承包,甚至广泛的存在宅基地只归家里儿子继续使用,代代相传,而根本没有女儿的份额,种种乱象及有传统观念的影响,更重要的是国内缺乏法制教育宣传,法律执行不彻底、甚至法律存在缺位现象导致。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和承包地不能继承,那么大部分情况下宅基地和承包地产生收回的情形,为什么不做收回,重新分配给新增人口,下面分别作一分析:

一、宅基地不能依继承法继承,但可以基于房屋的继承而继续使用。

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用于建设住宅和厨房、厕所等设施的土地及庭院用地,按照我国《土地管理法》及《河北宅基地管理办法》的规定,宅基地实施一户一宅,宅基地的取得基于集体成员的“村民”身份,宅基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或者村民小组所有,村民取得的宅基地也只是宅基地的使用权,所以宅基地不能作为遗产按照《继承法》进行继承。

现实生活中,父辈的宅基地都会自然留给子女继续使用,但是这不是基于宅基地的继承,而是源于我国实施的“房地分离”的立法指导。宅基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但是依附在宅基地上的房屋所有权归修建的村民。由于房屋的继承,使得继承房屋的所有权人可以继续占有使用相对应的宅基地。从法学理念上说,这种做法是基于“地随房走”的思想指导。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6条规定,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房地产管理法》第32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物权法》第182条规定,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所以,从上述法律当中可以看出“地随房走”的法律依据。

二、承包地不能继承,只能继承当期承包收益。

我国农村的集体土地承包,采用以家庭承包为主,获得承包地是针对的家庭而非某以具体家庭成员,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农村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不能继承,只能继承承包收益,这里的承包收益是指当季种植未收货的农作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问答及实施指南》,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为缓解人地矛盾,对因承包人死亡,承包经营的家庭消亡的,其承包地不允许继承,应当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并严格用于解决人地矛盾。但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如已收获的粮食、未收割的农作物等,作为承包人的个人财产,则应当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不过根据《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限内继续承包。

三、女子享有同男子平等的土地承包权和因房屋继承而继续使用宅基地的权利。

我国在《土地承包法》中明确规定,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现实中最常见的就是,因女子出嫁而失去承包地,在新入户家庭中也未分得承包地,在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如果出嫁女户口没有迁出本集体,就应当保留女子对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如果迁出本村,则因失去集体成员资格而不能再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当然此时将在新入户的集体内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而在原家庭单位中所享有的承包地份额,不能因女子出嫁,而消减承包地数额。因为我国实施家庭承包为主要方式,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如果“户”还存在,那么就不能随意变动家庭承包地数额,最少也应当在30年内不做变化。

对于宅基地的使用权,基于房屋财产权的继承而拥有的宅基地继续占用的权利,女子作为合法继承人,当然的拥有相应权益的继承权利。

四、在农村,不同家庭之间“人多地少”和“地少人多”差异的原因及30年承包期限不变的思考。

在农村,有的家庭成员人数很多承包地数量却不多,而又的家庭承包地很少却有较多的承包地,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在于农村人口的自然消减和由于婚嫁等原因的人数变动和承包期限30年不变规定相互作用的结果。为保障相对稳定的农业生产,激励农民加大对土地的投入,发展农业生产,我国制定了土地承包期限30年不变的制度,但是随着家庭成员人数的变化这种制度的弊端也越来越显现,会造成有的家庭成员甚至活到30岁都没有土地承包权。造成生产资料分配不公导致人地矛盾突出,影响集体团结稳定。解决此矛盾的方向,浅显认为,应该严格执行土地承包期限到期后的收回,留有机动地缓冲人口变化引起的土地分配紧张,同时将土地承包期限缩短到20年,这样既能稳定农业生产,也能缓解人地矛盾。

通过以上阐述相信您已经了解了农村宅基地和承包地子女是否能够继承的问题,希望对一些朋友能够起到帮助,也希望在生活中遇到此类问题的朋友一定不要感情用事,给自己和别人带来很多麻烦和困扰,只有懂法善于用法的人才能更好地处理好问题维护自己的合法的权益。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图南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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