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也没有要求我们付,说等房产证办下来再交,这样会不会有什么问题?
各位律师,
你们好!
开发商电话通知我去收楼,我去了之后,发现电气线路、电话和有线电视线路都没有安装到位,供应商口头承诺待我们装修时给我们装,我把以上事项记录之后要求开发商签名确认修复时间,开发商不签。开发商也没有要求我签“房屋交接书”,只是把房屋钥匙给了我们并要我们签收已收到钥匙。这样算不算实际交房了?
我们最后一笔购房款是约定在收房时付款的,开发商也没有要求我们付,说等房产证办下来再交,这样会不会有什么问题?
谢谢!
签收收到钥匙实际上属于交房;开发商不按照合同履行安装义务可以依据合同主张权利;购房款应该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缴清,开发商明确说等房产证办下再交的,属于变更合同内容,让开发商书面确认更改或者做录音证明更改,以防开发商以你延期付款为由追究你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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