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余包括赔护站外的人,如民工,自家亲戚等法庭都不认可,是吗?
各位律师:
老人76岁。脑梗塞后遗症30余年。生活自理,晚饭后出门散步时刚走到在自家门口,被一位8岁小孩玩滑板车时撞到,致粉碎骨折。现在医院手术治疗2月。骨头长的不好,不能下床。请问些医疗费,护工费谁来买单?还有2次手术费,如果需要法庭解决,需要哪些手续?老人准备啥资料?谢谢》老人的赔护只有赔护站的人法庭认可,其余包括赔护站外的人,如民工,自家亲戚等法庭都不认可。是吗?
你好!应有小孩的监护人承担,护理费应按实际护理人员的误工损失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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