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需要将遗嘱去公证处公证呢,是否凭遗嘱就能够在丈夫过世后将孩子的名字写上产权呢?
你好,孟建俊律师:
我是一名外来人员,嫁给上海户籍的老公已有3年,小孩已经三岁了,现由于老公得了肺癌晚期,现我们居住的房子之前是租赁房,担现已买下为产权房了,但是只有丈夫的名字,我们得知孩子未成年,她的名字无法写到产权证上。但是房子只想给孩子,问是否能让丈夫立下遗嘱申明这房子的产权归孩子一人所拥有呢?是否需要将遗嘱去公证处公证呢?是否凭遗嘱就能够在丈夫过世后将孩子的名字写上产权呢?
可以立下遗嘱将房子给孩子一个人,不公证也可以,公证一下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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