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已经过了承诺期,对方一直不还钱,如果要通过法律手段解决,我该怎么办,费用怎么算?
你好,杨成钧律师:
你好,我想问一下,对方去年9月24号因借我的相机(原价近7000元),造成丢失,于今年4月26号双方协商,需赔偿4000元整,但是已经过了承诺期,对方一直不还钱,如果要通过法律手段解决,我该怎么办,费用怎么算?望速回,谢谢!
关键是你要有证据证实对方将你的照相机丢失的事实,同时还必须有证据证实你相机的价值。如果你没有这些证据,对方在法庭上又不承认,那么你可能要承担败诉的风险。如果对方写过条子给你,那么问题就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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