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无力偿还,信用社把每年国家给母亲的低保和种子补体都克扣了,我想问问,他们能这样做么?
各位律师:
我父亲在1986年前到当地信用社贷款200元,由于当年计划生育事由动结扎手术,并留下后遗症,差点死亡,国家免费医治多年,到至今身体一直不好,那以后信贷员每年去收款,父亲是好客之人,加上经济困难,没次饭后他们都是转帐叫父亲签名就走了,一直到前几年。父亲由于劳动力弱,母亲经年劳动染下重疾,前两年家里卖牛卖猪还了2000多,到现在30几年了欠款由以前的200元利滚利到现在近12000元左右,由于无力偿还,信用社把每年国家给母亲的低保和种子补体都克扣了,我想问问,他们能这样做么?
只有起诉到法院执行法官有权利这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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