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证无效,我妹妹以前在老公处已经获得过动迁款,请问我的产权有效吗,我妹妹有权分产权吗?
你好,关键律师:
我于2001年6月购买了原来全家的动迁房的产权,当时户口中有我父母、我、我妻子、我女儿(2)岁、我妹妹,五大一小六口人,当时房子是我父母、我、妹妹四人动迁分得的,现产证是我一人名字,当时全家都签了名,只有我妹妹口头委托我爸签的名,现在我父母都去世了,我妹妹户口还在我处,要求分产权,并说当时她没签名,产权证无效。我妹妹以前在老公处已经获得过动迁款,请问我的产权有效吗?我妹妹有权分产权吗?如果可以,能分多少
如果拆迁时是按照户口分配的房屋,如今你的妹妹有权分得部分房屋,虽然产权证上写的是你的名字,但基于拆迁,你妹妹对现在的房屋实际上是有部分权利存在的。如果你的父母去世没有留下遗嘱,按照法定继承,你妹妹也可以分得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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