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证无效,我妹妹以前在老公处已经获得过动迁款,请问我的产权有效吗,我妹妹有权分产权吗?

产权证无效,我妹妹以前在老公处已经获得过动迁款,请问我的产权有效吗,我妹妹有权分产权吗?,第1张

你好,关键律师:
我于2001年6月购买了原来全家的动迁房的产权,当时户口中有我父母、我、我妻子、我女儿(2)岁、我妹妹,五大一小六口人,当时房子是我父母、我、妹妹四人动迁分得的,现产证是我一人名字,当时全家都签了名,只有我妹妹口头委托我爸签的名,现在我父母都去世了,我妹妹户口还在我处,要求分产权,并说当时她没签名,产权证无效我妹妹以前在老公处已经获得过动迁款请问我的产权有效吗?我妹妹有权分产权吗?如果可以,能分多少

位律师回复

如果拆迁时是按照户口分配的房屋,如今你的妹妹有权分得部分房屋,虽然产权证上写的是你的名字,但基于拆迁,你妹妹对现在的房屋实际上是有部分权利存在的。如果你的父母去世没有留下遗嘱,按照法定继承,你妹妹也可以分得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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